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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挖矿”项目综合考察

imtoken官网钱包 2023-01-17 03:26:02
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整治风暴来袭!

9月24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了中宣部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人民银行《通知》国家能源局、国家能源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整顿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充分发挥各地区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,加强虚拟货币货币“挖矿”活动,严禁下游产业链监管新增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,加快现有项目有序退出。

“挖矿”项目综合调研

国家为什么不制止挖矿

《通知》要求国家为什么不制止挖矿,全面调研当地已投产的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,建立项目清单,对已投产的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进行排查。币“挖矿”项目将关联公司、规模、算力、功耗等基础数据一一梳理,每周实时动态更新。全面排查大数据产业园和高新园区是否存在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,准确区分数据中心和虚拟货币“矿场”,确保当地虚拟货币“挖矿”调查不存在留空。

加强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前期工作各方面的排查,建立在建或拟建的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清单,梳理关联企业、规模、计算等一一进行。功率、功耗、计划生产时间等基本信息。加大节能审核、报装申请等方面的筛选力度,确保整理核对资料真实、全面。

国家为什么不制止挖矿

此外,进一步分析并网发电数据和异常用电数据,运用技术手段进行监测监测,加强对数据中心大电力用户的现场检查。加大对除供水、调度等系统原因外的并网电厂减载数据的监测,防止公用并网电厂拉动专线直供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企业。发现违规供电行为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。

严禁新建项目投资建设

国家为什么不制止挖矿

在梳理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后,《通知》提出,严禁将新增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纳入能源消费双控考核体系,严格落实能源消费责任。地方政府对能源消费进行管控,在发现并验证新的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的地区,在能源消费双控考核中,按照新增项目的能源消耗量,进行能源消费翻倍。数量。 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版)》“淘汰类”新增“虚拟货币‘挖矿’活动”。新增上市前,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将被视为落后产业,按照《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的决定》(国发[2005])的有关规定,禁止投资。第 40 号)。

《通知》还要求加强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监督排查,明确“挖矿”与区块链、大数据、云计算等产业界限,引导相关企业发展资源消耗高——严禁低附加值、高附加值的科技产业利用数据中心开展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,禁止以发展数字经济和战略为名宣传、拓展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。新兴产业。对数据中心企业开展信用监管,落实信用承诺制度,组织签订信用承诺书国家为什么不制止挖矿,自主承诺不参与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。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,将企业承诺的内容和承诺的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,作为事中事后监督的依据。对不履行承诺的企业,依法予以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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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禁止上报、安装和连接新的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。严格使用电报安装业务审计。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企业供电。安装项目将停止。严格执行电力经营许可制度,严禁以上网前供电、专线等方式为新建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的企业供电。电报,通过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等方式进行抽查核查。严禁地方政府、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税收、金融等任何形式支持新型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。对于政府主导的产业园区,引入新型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是不允许的。

加快现有项目有序退出

国家为什么不制止挖矿

《通知》除了严格禁止投资建设新项目外,还要求加强行政执法力度,坚决淘汰发电企业特别是小水电企业。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进行预网供电、专线直供电等行为。严禁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企业自行开发电厂以任何形式供电。畅通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等渠道,严肃查处违法供电行为,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。对发现非法用电的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企业,依法采取停电限电措施。
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,实行“淘汰型”企业电价。涨价标准为0.30元/千瓦时。提高标记。及时更新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清单,加强监督检查,确保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,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企业及时足额收费。

《通知》规定,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不得参与电力市场。加强电力市场秩序监管,加强对参与电力市场的企业用户的筛选,不允许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以任何名义参与电力市场,不允许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以任何方式享受电力市场。已进入电力市场的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需限期退出。

《通知》还要求停止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的一切财税支持。对地方政府给予税收、租金、水电费等优惠政策的现有项目,必须限期停止和取消。地方政府不得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及其园区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。

此外,禁止所有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直接或间接为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企业和项目提供金融服务和各种形式的信贷支持,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。严厉打击以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为名的各类非法集资、非法发行证券。按照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的有关规定,采取有效措施,有序整顿、淘汰现有的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。对未按时淘汰的企业,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责令停产或者关闭。违反规定的,将依法追究责任。